GB50282-2016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pdf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ma
p GB 50282 -2016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planning
2016-08 -18发布 2017-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Code for urban water supply engineering planning
GB 50282 -201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 1 7 年4 月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6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24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282 2016 ,自 2017年4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5.2. 3、8.1. 6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规范》GB 50282←98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8月 18日
前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09 〕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
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
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 9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城市
用水量、水源、城市给水系统、水厂、输配水、应急供水。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和应
急供水等内容; 2.规范适用范围调整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
规划和给水工程专项规划; 3.调整了用水量指标; 4.调整了水厂和
加压泵站用地指标; 5.补充了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的内容; 6.补充了
城市给水系统布局的内容; 7.补充了城市给水系统安全性的内容;
8.补充了输配水的内容; 9.对其他部分条文作了补充修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 828号浙江规划大厦,邮
政编码: 310030 )。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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