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2016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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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P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2016年版)
2010-05-31 发布 2010 -12 -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Code for seismic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11-2010
(2016年版)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0 年1 2 月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6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119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 2010局部修订的
条文,自 2016年 8月 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
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
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7月 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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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4年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 [20l3J169
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
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 2010进行局
部修订而成。
此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即, (1)根据《中
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 18306 - 201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区划简册 2015))以及民政部发布 2015年行政区划变更公报,
修订《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 2010附录 A:我国主要城
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2)根
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 2010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
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
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修改,与
相关标准进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一个附录和 10条条文的修改,分别
为附录 A和第 3.4. 3条、第 3.4.4条、第 4.4.1条、第 6.4.5
条、第 7. 1.7条、第 8.2. 7条、第 8.2. 8条、第 9.2. 16条、第
14.3.1条、第 14.3.2 条。
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标志的条文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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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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