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335-2016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municipal wastewater
reclamation and reuse
GB 50335 -201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7
年
4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6
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
第
1251
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
号为
GB
50335
2016
,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4.
1.
5
、
7.
1.
2
、
7.
1.
3
、
7.
1.
4
、
7.
1.
5
、
7.
1.
6
、
7.
2.
4
条为强制
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35
一
2002
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
年
8
月
18
日
3
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1
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1]
17
号)的要求,
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
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
定;
4.
水源、水质和水量;
5.
再生水厂;
6.
输配水;
7.
安全
防护和监测控制。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补充了基本规定一章;
2.
完善了水源、水质和水量设计要求;
3.
增加了高效沉淀池、
滤布滤池、纤维柬滤池、曝气生物滤池、膜生物反应器、超滤、
反渗透、臭氧氧化、人工湿地单元处理技术和输配水系统设计等
方面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
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东
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
618
号,邮
编:
130021)
。
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
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
GB50335-2016 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pdf
下载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