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0413-2007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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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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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413-2007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Standard for urban planning on earthquake
resistance and hazardous prevention
2007-04-13 发布 2007-11-01 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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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
Standard for urban planning on earthquake
resistance and hazardous prevention
GB 50413-2007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0 7年11月1日
2007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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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62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50413-2007,自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1.0.5、3.0.1、
3.0.2 (1)、 3.0.4、 3.0.6、 4.1.4、 4.2.2、 4.2.3、
5.2.6 (1、 2、 3)、 6.2.1、 6.2.2、 7.1.2、 8.2.6、 8.2.7、
8.2.8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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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 设部《关于印发 (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
订计划>的通知》 (建标[2003]102号)的要求,由北京工业大学抗震减灾研究所
会同有关的规划、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和试点研究,调查总结了近年来国内
外大地震的经验教训,总结了我国二十多年来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
验和教训,充分吸收了当前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采纳了地
震工程的新科研成果,考虑了我国的经济条件和工程实践,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
征求了有关规划、设计、勘察、科研 、教学单位及抗震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反复
讨论、修改、充实,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共有 9章1个附录,主要内容是;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
4.城市用地; 5.基础设施; 6.城区建筑; 7.地震次生灾害防御; 8.避震疏散;
9.信息管理系统。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
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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