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docx
营口
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一
、
养老
保险
参保
指南
参保
条件:
1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
、参加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凡年满
16
周岁
(
不含在校学生
)
、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3
、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
年满
16
周岁
(
不含在校学生
)
、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所需资料
: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复印件
2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
、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
4
、《税务登记证》
(
地税
)
及复印件
5
、参保单位的《劳动合同登记手册》原件
6
、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书》及名单复印件和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7
、参保单位的《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离退休人员及养老金构成等相关资料
(
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表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
8
、按相应规定格式要求填写的《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保
流程
;
1
、参保的人员需携带办理材料,到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参保认定手续
2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并为其建立参保个人档案后,到同地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
、再到劳动保险代理机构办理代理服务事务。
转移
指南
转移
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所需资料
: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转移
流程
;
1
、参保人在新就业地继续参保后,应当向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索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
、养老保险参保凭证交由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本人养老保险关系并存档。
3
、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发给参保人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二、
医疗
保险
参保
指南
参保
条件:
城镇居民
(1)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
(2)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未享受个人帐户待遇的退休人员
;
(3)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建统筹困难单位职工。
城镇职工
(1)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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