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收发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快递物品的收发管理,节约成本,确保公司快递、信件的收发工作能及时、准确、高效的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管理职能
(一)公司综合管理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实施和督促。
(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快递费用管控工作。
第四条 快递公司的选择
(一)
A类:紧急件、贵重件(如增值税专用发票、证件、贵重物品等)选择
顺丰快递。
(二)B类:
普通件(如资料、文件、普通配件等)选择申通快递。
第五条 收发快递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
发件:
按寄件类别选择快递公司。
在前台领取快递单及外包装。
用正楷字用力清晰填写
快递单
收件方和寄件方详细资料(如收件人、收件人地址、联系电话,寄件人、寄件人地址等)。
检查填写是否正确,确保每页快递单内容都能清晰辨认。
选择顺丰快递的,请填写公司月结单号:010 433 5762。
月结单号由快递公司电脑识别,填写数字要分散,不可重叠以及写连笔数字。
认真填写《快递件收发(签收)登记表》(附件1),以便日后查询和部门费用核算
。
《快递件收发(签收)登记表》
需部门第一负责人
签字确认后方可交给前台(
除财务邮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
)
。
公司统一发送快递时间:每日17:40,请务必在17:30前将快件放在前台桌子上。
因私发快递请自行找快递员结算费用,禁止使用公司月结号,如有发现将处以双倍罚款并通报批评。
公司所有寄件的快递单统一由前台保管(保管期为一年),便于对账和查询。
(二)
收件:
因快递员通常都会联系收件人取件,所以公司原则上都由本人收取快递;
由前台代收的快递将送交本人或放置在收件人工位,如有丢失或损坏代收人员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公收取到付邮件,请务必到前台填写
《快递件收发(签收)登记表》
并将快递底单交给前台保管,以便月底结账和部门费用核算;
因私收取到付邮件,请自行结清费用,
禁止使用公司月结号,如有发现将处以双倍罚款。
第六条 相关人员职责
寄件人应合理、负责地选择快递公司,并准确清晰的填写快递单。
寄件人将需寄发的物品备齐并与快递单一起放到前台待核查,核查通过后按快递公司包装要求进行包装。核查内容包括:是否为私人件、是否私自寄送公司产品(文件)、快递公司选择的合理性、快递单填写是否正确、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于不合格的快递退回发件人,按要求整改好后再予以寄发。
行政部负责审核快递公司选
01-快递收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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