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pdf
ICS 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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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1
—
2019
代替 GBZ 2.1—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 1 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 ace
— Part 1: Chemical hazardous agents
2019
-
8
-
27
发布
2020
-
4
-
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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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1 — 2019
I
前 言
本部分为 GBZ 2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 GBZ 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本部分正文表1~表3中的临界不良健康效应、4.4 生物接触限值、5 监测检测原则要求、6 工作场
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控制原则及要求;附录 A.8 生物监测与生物接触限值、 A.9应用 OELs 需要注
意的事项为推荐性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性条款。
本部分与 GBZ 2.1—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6项规范性引用文件: GBZ/T 300、 GBZ/T 192、 GBZ/T 173、 GBZ/T 224、 GBZ/T 225
和 GBZ/T 229;
——增加9个与职业接触相关的概念或定义;删除5个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术语;引进峰接触浓度概
念并替代超限倍数;
——汇总增加近年来研制、修订的24种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见4.1) ; 工作场所空气中
粉尘职业接触限值3种(见4.2);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1种(见4.3) 。
——调整8种化学物质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以及8种物质的 CAS 号;
——增加16种物质的致敏标识、4种物质的皮肤标识、14种物质的致癌标识,调整7种物质的致癌标
识;
——将一氧化氮接触限值并入二氧化氮;明确列出制定接触限值时依据的不良健康效应;
—— 在第4章“卫生要求”中增加了生物接触限值(生物监测指标和接触限值), 对已发布的卫生
行业标准生物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标准进行了确认,汇总并列出生物监测指标和接触限值 共28种(见
4.4) 。其中,增加近年来审定通过的13种职业接触生物限值以及生物材料检测及生物监测质量要求;
——进一步完善了监测检测方法的相关要求;对分别制定有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 PC-TWA 的,明确
了可仅测定呼吸性粉尘的 TWA 的规定;
——增加了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控制原则及要求;
——增加附录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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