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认购协议书
甲方:湖南湘云冠养殖专业合作社(暂命名)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证:
项目概况:
合作社农场位于衡东县草市镇丫塘村
7
组,占地
50
亩。距
316
省道
2km
,距离草市镇
4km
,衡东县
38km
。农场地块远离居民,水电路畅通,天然环境非常适合发展规模养殖业。目前已经签订
20
年租地合同,前
10
年租金为人民币
10000
元
/
年,后十年暂定为
15000
元
/
年,具体以当前物价协商调整。
合作社主要经营项目为生猪养殖,规划建设规模为生猪存栏
2000
头,年出栏达到
5000
头,鉴于目前草市镇以及周边乡镇基本没有规模养殖场,向镇政府通报意向后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将纳入政府招商引资计划,同时会最大力度予以相关政策扶持。在向县畜牧局通报建设意向后同样得到了大力支持,县政府也作出正面支持回应。
目前生猪养殖模式将延续安仁农场与温氏集团合作的方式,目前已经和安仁温氏高层商定,本合作社将作为第一家在衡东县发展的合作农场,带动周边农户发展,拟定于
8
月底前开工建设。为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养殖场建设,现就扩股事宜协议如下:
在了解合作社经营情况的前提下,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股份,根据相关法律,特制定本协议。
甲方:湖南湘云冠养殖专业合作社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企业法人,原始股本估值为
280
万元。
根据甲方
2016
年
8
月
15
日股东会议决定本次增资
120
万元,扩股总额为
4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为
400
万元,总股本为
400
万股。
乙方已对甲方进行考察和了解,自愿按照本协议条款和条件认购新增股本。
认购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同意以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为基础,建立全方位多功能的长期合作关系,保证双方在合作中共同发展,利害共享。
认购增资扩股股权条件:
股权认购协议书(1).docx
下载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