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
保证出差人员正常的工作和生活需要,提高工作效率,
合理
规范使用
差旅费用,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人员。
三、工作原则
差旅费用报销实行
“
差前控制,差后报销,全额包干,超支自负,节约归己
”
的工作原则。
四、定义
(
一
)
、差旅费用:指因公经批准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地区工作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
(
二
)
、出差天数:
指出发日到
返回出发地的日历天数。
(
三
)
、住宿天数:指住宿费发票列示的天数或定额发票折算的天数。
(
四
)
、差旅费报销总额:指凭单据报销部分、住地包干部分、其他补贴部分之
和
。
1
、凭单据报销部分:指城际交通费(车票、船票、机票、人身保险费等)、住宿费、会务费、招待费、特批的出租车费、通讯费等。
2
、住地包干部分:指住宿费、住地市内交通费、用餐费之
和
。
3
、其他补贴部分:指按天数
(
或小时数
)
计算的其他补贴,包括:在途超过
12
小时的补贴、乘火车未坐卧铺补贴、夜间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统舱补贴等。
五、出差分类
(
一
)
、本市出差
指员工到公司所在
地市以内
的下辖市区及各县区域内的出差。
(
二
)
、远途出差
指员工到公司所在
地市以内
的下辖市区及各县区域内的出差,出差时间在
2
天以上
且必须在外住宿。
六、出差手续办理
(
一
)
、出差者需填写《出差计划申请单》,财务部留存,用于员工出差借款和报销。
(
二
)
、部门经理签批下属员工、分管副总签批下属部门经理(总监)、董事长签批副总的《出差计划申请单》,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签字通过。
(
三
)
、出差借款
出差人凭《出差计划申请单》按经批准的
‘
预借差旅费
’
办理借款。
预借差旅费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申请人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
四
)
、延时手续
出差人在出差途中因故需要延时
时
,应电话请示上级领导,未经批准不得拖延,否则超时部分差旅费不予报销,超时天数按旷工处理。经批准超时应在出差结束后及时补填《出差计划申请单》,详细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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