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2017】.docx
考勤管理制度
(2017.0
6
试行版)
1 总 则
1.1 目的
认真执行考勤管理制度是加强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核员工出勤率、工时利用率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劳动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械集团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1.3 考勤统计原则
公司考勤工作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并结合各部门每日考勤登记。作为考核员工出勤、缺勤情况及支付 工资、各种福利津贴等发放的依据。
2 考勤规范
2.1 考勤制度
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实行指纹考勤(一天二次) ,上下班指纹打卡必须按时,否则 视为迟到、早退。
应打卡未打卡,必须在当月填写《补卡单》,经证明人证实上级领导签字审批后作为出勤依据,否则 按照事假计算,因个人原因漏打卡一次扣款10元。
加班和值班考勤也必须按照规定打卡,否则不予核算加班费或调休,特殊情况无法执行打卡,需经集团 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2.2 考勤督导
人力资源部不定期检查考勤记录,对迟到、早退、私自外出等违纪情况按本制度规定处理,月底从员 工工资中扣除。
2.3 请假
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未设人力资源部 的子公司则交
人事专员
),以便做好考勤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2、请假审批权限:
(1)2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批后转交子公司
人事专员
和
集团
人力资源部备案;销售人员请假休假,按照 以上流程审批备案的同时转发给子公司负责人。
(2)2-7天(含),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
子公司负责人
及集团
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批
。
(3)7天以上,
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
子公司负责人
及集团
人力资源负责人审批
后经
集团总经理审批
生效后方可执行
。
2.4 公出、出差、外派培训
1、员工因工作需要前往市内办事,需征得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并在《员工公出一览表》上进行登记, 未如实填写登记或擅自外出的,按旷工处理。
财务人员因异地审批不便,需要前往市内办事时,按照业务外出流程填写《业务外出申请单》由财务负责 人审批并转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出差或外派学习,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外部培训申请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否则,按旷工论处。
2.5 迟到、早退、旷工
1、员工迟到或早退 15 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 10 元;
15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下者,每次扣除薪 金
20
元;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
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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