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数据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客户数据管理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客户数据信息利用的高效化,为营销工作开展、更好的实现顾客满意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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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各级营销部门(包括销售、市场、客服等部门),公司全体人员要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
术语和定义
注:部分术语和定义需根据不同年度销售情况变化进行调整。
客户
与公司发生交易或者合作的单位或个人。
客户数据
指客户信息(基本联络信息、资质信息)、客户订单信息、销售合同、合作协议、客户数据分析、信息更新记录等相关数据和资料。
重要客户
连续3年及以上全年合同额在
万元以上、单笔合同额在
万元以上、全年累计合同额或潜在需求在
万元以上、规模和技术在全国居于国内前
名的客户。
稳定客户
连续2年及以上全年合同额在
万元以上、单笔合同额在
万元以上、全年累计合同额或潜在需求在
万元以上的客户。
一般客户
没有满足重要客户及稳定客户条件的其他客户。
潜在客户
对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有需求,并有合作意向的客户。
负责部门及职责
客户服务部
负责组织客户数据收集、分类整理;
负责建立客户数据管理系统;
负责确定客户数据密级;
负责定期编制客户数据分析报告,并报公司管理层;
负责本单位客户资信评估与管理,包括拟定具有不同资信等级客户的赊销额度管理规定和应对客户信用风险的具体措施。
销售部及市场部
协助进行客户数据收集、分类整理;
协助编制客户数据分析报告;
协助进行客户资信评估与管理。
财务审计部
负责客户信用管理。
具体管理办法
客户数据库建立、分析与更新管理
客户数据收集、初步统计
各销售、市场及相关业务部门在市场调研、客户开发、客户合作实施等过程中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初步统计。包括法人客户和个人客户,内容包括客户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电话、邮编、传真、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等基本信息和客户的重大变动事项、与本公司的业务交往内容、客户财务状况、意见反馈等有效信息。具体可参照《客户资料档案卡》以及《客户信息统计表》,各部门可结合自身业务特点适当增减项目。
客户数据整理、科学分类
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汇总、进行分类整理,并编码、归档、留存。一般按照重点客户、稳定客户、一般客户、潜在客户四种类别进行分类管理。具体可以根据
客户成交额、客户信用状况、对公司利润率贡献、客户需求、
100客户数据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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