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经合作股东选举;张居祥为公司执行董事,该执行董事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执行董事张居祥为济南豪迈结晶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法定代表人的职权,并承担相应义务。
该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特此证明
全体股东签字:
201
6
年
1
0
月
27
日
监事任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
2016
年
8
月
24
日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
选举陈仕盛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从即日起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并向全体股东负责。
监事(签名):
2016
年
10
月
27
日
董事任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
公司
2016
年
8
月
24
日董事会表决通过:选举陈仕盛担任公司董事。
从即日起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董事(签名):
2016
年
8
月
24
日
公司注册董事、监事、法人任职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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