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pdf
AQ XXXX—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AQ 1056—2008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Check and ratify standard of mine ventilation ability
(送审稿)
2008 年 11 月 19 日发布 2009 年 01 月 01 日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AQ
ICS
A
备案号:
AQ 1056—2008
I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一般要求及条件 ……………………………………………………………………… 2
5 核定方法 ……………………………………………………………………………… 2
6 煤矿通风能力验证 …………………………………………………………………… 11
7 通风能力确定 ………………………………………………………………………… 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通风能力核定程序……………………………………………… 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通风能力核定报告内容 ……………………………………… 13
AQ 1056—2008
II
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 81 次常务会议提出的“以风定产”等煤矿瓦斯治理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工作,防止超通风能力生产,有效遏制煤矿瓦斯
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年制定的《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 年制定的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基础上编制而成。
此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的附录 A和附录 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司、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国新、刘福广、侯登双、陈成星、韩学海、吕学强、安伯超、
鹿洪有、宋伟、孙庆鹏、崔晓明、张国玉、来庆新、王雨君、李迅。
AQ 1056—2008
1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
(报批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井工煤矿通风能力核定的条件、要求、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具有完整独立通风系统井工煤矿的通风能力核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
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
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
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pdf
下载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