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协议书
甲方:
法
定代表
人: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 住 址:
联 系 电话:
鉴于:
乙方在工作期间能够接触并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
乙方理解并确认,乙方离职后从事与公司有竞争业务的工作,将会严重损害公司的经济利益或者使公司处于非常不利的竞争地位。
为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合法权益,避免恶性竞争,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竞业限制范围
与甲方主营业务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
、
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
均属于本协议
“竞业限制范围”。
竞业限制义务
乙方不得以投资、参股、合伙、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方式,从事本协议所列明的竞业限制业务相同、相近或任何有竞争可能的业务
;
乙方不得直接或是间接到竞业限制业务相同、相近或有竞争情形的其他相关业务的公司或组织担任董事、监事、员工、代理人、承包商、顾问等。
竞业限制地域
乙方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地域范围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竞业限制期限
起始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终止时间:甲乙双方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两年届满时止。
补偿金及补偿金的支付
补偿
金
的
标准为
乙方
离开
甲方
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
30%
。
补偿金的支付
补偿
金在
乙方
离职的次月按月支付
乙方离职后,在竞业限制期内,应按月向甲方提供未违约书面承诺及证明材料(例如:乙方在职证明、
任职单位为乙方交纳社保的凭证
,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在职状态或具体工作单位的书面文件;如乙方未从事任何工作,也可提供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凭证),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承诺及证明材料后应当向乙方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支付账户以乙方离职当时的工资账户为准,除非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另外的支付账户。乙方未提供账户、提供账户错误、账户注销等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无法支付该竞业限制补偿金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在此期间不免除乙方的竞业限制义务。
协议的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认为无需乙方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的解除通知送达乙方后,乙方无需再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但仍需遵守双方《保密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连续三个月
拒绝支付乙方竞业限制补偿
金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
03竞业限制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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