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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市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
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
,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2
,户口本首页;
3
,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
调入
/
续保:不需要材料,只需确认身份证号和户籍性质。
停缴
不需要材料,只需确认身份证号和户籍性质。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
1
、当年补缴:可以,养老、医疗、失业、生育;
2
、跨年补缴:可以,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可补缴
1
个月。
二、
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身份证复印件。
停缴
无需任何资料。
补缴
补缴期限:按员工所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补缴。
报销流程
一
、
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
含视同缴费年限
)
不少于
15
年
,
(另
98
年前已参保,累计缴费时限为
10
年,
98
年后参保,累计缴费时限为
15
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
60
;女职工
50
;女干部
55
);
3
、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每年定期对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核查,对没有提供有效生存证明的,从当年
7
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用人单位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并在当月的
25
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
申领报销时限
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周期:
1
个工作日内办妥。
所需资料
一、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
、《退休人员申请表》或《职工提前退休
(
职
)
审批表》;
2
、《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3
、《广州市属企业职工标准工资升级审批表》
(1993
年
9
月底前最后一次
)
。
二、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
1
、《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
2
、《个人帐户储存额继承
(
退还
)
审批表》一式三份;
3
、出境定居的:出境定居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
出境卡或公安局出境的证明或派出所注销的户口等
)
;
4
、死亡的:死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殓葬证》或《死亡报告书》等
)
。
三、非本市城镇户口员工,未达到退休年龄,离开本市时申领一次性个人帐户储存额
1
、《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
2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
、社保机构指定银行结算帐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4
、《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流程
带齐资料前往小北路
65
号华宇大厦
10
、
11
楼核发
1-4
科
二、
医疗报销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
、按时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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