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
管理
制度
1.
目的
:
为规范员工因公出差管理,有效控制差旅费用,提高差旅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
范围:
适用于总部及下属公司所有因公发生差旅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
3.1
行政
中心
职责
:
负责本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
,
对违反规定行为进行处罚。
3.2
一级
部门
/
大区
负责人职责:
监督本部门
/
大区差旅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控制本部门
/
大区差旅费用、对本部门
/
大区员工违反制度行为予以纠正、对超
规
差旅申请进行审批。
3.3
差旅
预订人职责:
3.3.1
差旅预订人是
行政中心授权的一级部门
/
大区的差旅预订执行人,预订人需在行政中心备案。
3.3.2
差旅预订人需按照差旅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差旅预订流程。
3.3.3
差旅预订人的
手机需
保持
24
小时的待机状态,随时与差旅公司保持联络。
4.
交通工具:
4.1
境内
、境外乘坐飞机:
所有
员工搭乘航班应通过公司签约的商
旅供应商选择经济舱。
4.2
境内
(大陆地区)乘坐高铁:
员工
乘坐高
铁应该
选择
二等座位
,如选择
一等座需与
机票比价并由一级部门
/
大区负责人批准。
4.3
地面
交通:
出发
地和目的地有效
地面
交通方式包括火车、地铁、出租车或
巴士
,
采用实报实销方式。
5.
住宿:
5.1
酒店
住宿说明:
5.1.1
所有
员工均可选择不超过住宿标准的
酒店。
5.1.2
酒店
住宿费用报销时
,
行政中心根据差旅公司提供的费用明细
核对
住宿费用
,
以员工
总
的
出差期间平均住宿
费用
不超过
各
地区不同级别
员工
的酒店住宿限额为准。
5.1.3
长期
出差
(
3
个月
内)
选择租房的员工,房租和水电气等报销费用的总和小于或等于
等值住宿限额
的
3 0%
,并以实际发生额进行报销。报销
时
需提供租房协议以及对方收款证明等有关票据实报实销。租房
时
,因个人行为导致的对房屋及其内部设施设备进行的各种损毁,由个人承担,公司不予负责。因
个人
原因导致的房屋押金损失,公司不予报销。
5.2
酒店
住宿
费用
标准:
(
RMB
元
/
天
)
出差
目的地
/
员工
级别
G6
(
含)以上
G 4
、
G5
G 1-G3
中国
大陆
北京
、上海
、广州
、
深圳
10 00
元
(含)
/
天以下
6 00
元
(含)
/
天以下
350
元
(含)
/
天
以下
其他
城市
8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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