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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熏蒸操作规程.docx

DOCX   4页   下载3   2024-08-04   浏览2129   收藏7   点赞2   评分-   1817字   50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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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熏蒸操作规程    1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在集装箱内,对进出境动植物产品和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熏蒸处理。    2 药剂   溴甲烷、磷化铝熏蒸剂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 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 ; 溴甲烷纯度超过 99.8% ,磷化铝有效含量大于 56% 。    3 设备及器材   集装箱低温熏蒸升温器,熏蒸气体浓度检测仪,磷化氢气体检测管、投药管,测毒管,温度仪,计算器,衡器,胶粘带,防毒面具,警戒标志等。    4 集装箱和场地要求    4.1 设有固定的熏蒸区域,并与办公和居民区远离 50 米以上 ;    4.2 集装箱场地平整 ;    4.3 集装箱门开启方便,具有气密胶垫 ;    4.4 货物装载量不超过集装箱体积的 80% 。    4.5 集装箱管理有序,由专人负责协调熏蒸事宜,并能够积极配合检疫熏蒸工作 ;    5 熏蒸准备    5.1 货主或其代理事先提出熏蒸申请,并填写《检疫除害处理联系单》交熏蒸单位 ;    5.2 熏蒸单位到集装箱场站核对待熏蒸货物名称、数量、集装箱号码和位置等,并送递《熏蒸通知书》,通知场站有关人员熏蒸安排和注意事项 ;    5.3 熏蒸单位检查集装箱是否适合熏蒸,对可能漏毒部位进行糊封,如通气孔、裂缝、箱门四周的糊封等 ;    5.4 确定熏蒸温度。用温度仪分别测定货物内部和集装箱内空间温度,如果集装箱内空间温度低于货物内部温度 5℃ 以内或高于货物内部温度,以货物内部 温度作为熏蒸温度 ; 如果集装箱内空间温度低于货物内部温度 5 ℃ 以上,则以货物内部温度和集装箱空间温度的平均值为熏蒸温度 ;    5.5 检验检疫人员会同熏蒸人员,根据不同货物和熏蒸温度等情况,并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检疫规定或合同 ( 信用证 ) 要求,确定使用药剂、投药剂量和密闭时间等 ;    6 熏蒸操作    6.1 集装箱气密性检查。关闭箱门,采用风机向集装箱内加压到 1500 帕,当箱内压力降到 750 帕时所用的时间为集装箱气密性半衰期 ; 如果半衰期低于 1.5 分钟,则不易在集装箱内熏蒸 ;    6.2 使用溴甲烷的,投药管安放在集装箱内中上部 ;    6.3 测毒管安放   标准集装箱内上部和门口处中部各放一根测毒管, 40 英尺集装箱在中心加放一根 ;    6.4 投药    6.4.1 溴甲烷投药   当熏蒸温度低于 5℃ 时,使用投药气化器,箱内使用升温器 ; 先启动集装箱熏蒸升温器,将集装箱内温度升至 15℃ 以上,然后开始投药,并控制药剂流速在每分钟 1 公斤以内,并使药剂达到 100% 气化 ;    6.4.2 磷化铝投药   使用磷化铝袋装粉剂,药袋平铺或悬挂在箱内即可,但必须注意防止箱内顶部凝结水和药袋接触 ;    6.4.3 投药后,在箱门接口处粘贴警戒标志,表明药剂名称、熏蒸起止时间等 ;    7 浓度检测及补充投药    7.1 溴甲烷投药后 4h 、 24h ,使用熏蒸气体检测仪检测箱内气体浓度 ; 检测浓度达不到规定的浓度的,按照以下公式补投药剂:   补充投药克数 =1.6( 木质包装为 2.0)× 低于要求的浓度数 (g/m 3 )× 体积 (m 3 )    7.2 磷化铝投药后 24h 、 48 h 、 72 h 、 96 h 和散气前,使用磷化氢检测管检测箱内气体浓度 ; 检测浓度达不到规定的浓度的,延长熏蒸时间 24-72 h 。    8 通风散气   打开箱门通风 4-12 h; 必要时使用排风设备进行散气。    9 效果评定和出证   熏蒸结束后,熏蒸单位准确填写《熏蒸结果单》 ; 检验检疫人员审核结果,达到熏蒸效果的,签发有关证书。    10 注意事项    10.1 在投药和散气时,熏蒸操作人员要戴防毒面具 ;    10.2 熏蒸过程中,严禁集装箱搬动,以防因其变形而渗漏毒气 ;    10.3 熏蒸水果蔬菜及种苗时严禁暴晒 ;    10.4 随运熏蒸时应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达到密闭时间 ;    10.5 不宜用溴甲烷熏蒸的货物:汽车 ; 精密电子仪器设备 ; 黄油、猪油、脂肪 ( 除非保存于密封的铁罐内 ); 发酵粉、骨粉、木炭、硅藻土 ; 羽毛、毛毯、马毛制品、羽绒枕头、毛毯衬料、牦牛毛毯 ; 含硫量高的纸张、专业用纸和新闻用纸 ; 碘盐、含硫或硫化物盐块:  含镁制品 ; 皮货特别是小山羊皮、皮制家具 ; 照相药品 ( 不包括胶卷和 X 一光胶片 ) 、印相纸、制图用纸和银光纸:橡胶制品,特别是发泡橡胶、海绵和再生橡胶等 ; 大豆粉、全麦面粉和其他蛋白质含量高的面粉:毛料制品,特别是安哥拉呢,软毛绒线、毛衣、人造纤维布等。    10.6 不宜用磷化铝熏蒸的货物:含铜、铜合金、黄铜、金和银的仪器设备、装饰品、衣物及某些复写纸和未冲洗的胶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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