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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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指南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制
目 录
1 总 则
1
2 主体责任
2
2.1 建设单位
2
2.2 施工单位
2
2.3 监理单位
3
3 行为管理
3
3.1 技术管理
4
3.2 人员管理
5
3.3 教育培训
5
3.4 防护用品管理
5
4 个体防护
6
4.1 安全帽
6
4.2 安全带
6
4.3 防滑鞋
7
5 防护设施
7
5.1 防护栏杆
7
5.2 防护盖板
8
5.3 安全平网
8
5.4 密目式安全网
9
5.5 安全防护网
9
5.6 安全防护棚
10
5.7 安全通道
10
6 专业防护
11
6.1 临边防护
11
6.2 洞口防护
11
6.3 攀登作业防护
12
6.4 悬空作业防护
13
6.5 交叉作业防护
13
7 设备设施防护
14
7.1 塔式起重机
14
7.2 施工升降机与物料提升机
14
7.3 高处作业吊篮
15
7.4 操作平台
16
7.5 脚手架
19
8 作业防护
20
8.1 基坑工程
20
8.2 模板工程
20
8.3 钢筋绑扎工程
21
8.4 混凝土浇筑工程
21
8.5 吊装与安装工程
22
8.6 门窗工程
23
8.7 屋面与外墙工程
24
9 劳动纪律
24
9.1 严禁违章作业
24
9.2 严禁违章指挥
25
9.3 严禁违反劳动纪律
25
10 作业环境
26
10.1 不良天气
26
10.2 光线条件
26
10.3 高温作业
26
房屋市政工程高处坠落事故预防指南
1 总 则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全面规范和落实高处作业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
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指南。
2.
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高处坠落事故预防工作。
3.本指南所称高处作业是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因高处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统称为高处坠落事故。
4
.
高处坠落预防工作要践行“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源头防范”的原则。
5.全面落实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6.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安全防护设施,有效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
7
.
加快推进智慧工地建设,依靠物联网、大数据和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测预警水平。
2 主体责任
2.1 建设单位
1.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预防高处坠落责任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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