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起重伤害应急预案
1、
项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
组 长:张志刚
副组长:母建伟
张海建
组
员:
任成龙
刘海涛
郭
刚
黄
朋
贾天宇
袁靖博
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指挥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项目部应急指挥指挥部各成员及部门的职责,具体职责如下:
〔
1
〕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
〔
2
〕
统一协调项目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
3
〕
及时组织指挥实施事故处置方案。
〔
4
〕
统一调配救援人员、设备、物资、器材。
〔
5
〕
协调外部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
6
〕
妥善处置事故现场的有关事宜。
〔
7
〕
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预防与预警
2
、
危险源监控及预防预控措施
2
.1
、
项目部结合本工程施工工艺及施工环境等辨识出施工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起重伤害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并对其进行分级,将风险较大的重要危险源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2
.2
、
项目部对模板起重吊装方案、起重设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等实施动态监控,制定并落实相应的预防预控措施。
〔
1
〕
使用的起重机必须有省、市技术监督部门检测证书,起重司机、起重指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
2
〕
起重作业所用钢丝绳、卡环和绳套等配套设施须有质量合格证。
〔
3
〕
起重作业“十不吊”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内容有: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信号不清楚;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牵物;散物捆绑不牢;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吊装;零碎物无容器;吊装物重量不明。
〔
4
〕
选用的绳具、卡环须与被吊物重量相匹配,不得起吊气瓶、压力容器,爆破危险品等高危物品,禁止使用起重机械吊运人。
〔
5
〕
起重机械安全装置
〔
限位装置、行程开关、负荷计、力矩限制器、警报器等
〕
应完好有效,起重作业的过程中须全部开启。
〔
6
〕
起重作业区地面结实、平整,车、轮胎起重机作业时须将支撑完全撑开。
〔
7
〕
起重作业区域应设显眼的警示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起重作业影响范围;起重指挥工佩戴醒目的标识,风力六级以上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
8
〕
起重作业必须指定专人指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
9
〕
加强起重作业人员安全规程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以有效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
、
预警行动
3
.1
、
起重伤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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