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
安全标志标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Q/GHXNY-B-HA-03
起草人
审核人
刘波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版本
A0
目的
为加强安全标识采购、使用、维护及现场管理,使安全标识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标识的标准、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场安全标志、标识的管理
。
管理职责
环保安全部是公司安全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标识管理制度的制
定和修订,并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
供应部负责安全标志标识的采购及发放,安全环保、消防、交通职能管理部
门对采购产品的质量进行监督。
各车间
、
部门对所需的各类安全标识牌进行统计编制采购计划、
负
责安全标识的安装、维护、更新和日常管理。
工作程序
安全标识的分类
通用安全标识,指《安全标志》GB2894中规定的安全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指《道路交通安全标志》GB5768-1999中规定的安全标志。
消防安全标识,指《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1992中规定的安全标志。
职业卫生警示标识,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中规定的安全标志。
环境保护图形标识,指《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中规定的安全标志。
危险货物包装标识,指《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1990中规定的安全标志。
非标安全标识,指未列入国家相关标准中的安全标志。
标识管理
安全标识的采购
安全标识需求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安全标识订购计划,经批准后进
行采购。
各单位根据生产、检修、作业的需要自行设置的标识,由各单位按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设计、制作和设置。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设置的安全标识,由需求部门提出计划,汇总后由项目组负责订购。
采购部门按采购程序对所需的各种标志进行采购管理及发放。
安全标识设置规定
在易燃、
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
GB2894
规定的安全标识。
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交通安全标识。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
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158 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在生产区域高处、醒目的位置设置风向标。
安全标识设置要求
设置位置应醒目,便于观察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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