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时,以最快的速度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降低危害,减少损失,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制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一、
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指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职业安全卫生部
。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若总指挥不在单位,由副总指挥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三)职责
1、指挥领导小组:
(1)组织制定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建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演练,考核救援人员的业务能力;
(3)检查督促做好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措施,各项准备工作;
(4)设置和审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设备、物资、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等;
(5)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抢救,物资调配及相关的对外联系工作;
(6)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和善后处理。
2、指挥部:
(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2)发布和解除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组织指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危害的劳动者及时抢救;
(5)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以防止事态扩大。疏通撤离通口,撤离作业人员;
(6)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的材料、设备、工具等;
(7)配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修改完善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四)指挥部人员分工
1、总指挥:负责组织指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