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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范围
2
第三章
合同的谈判原则
2
第四章
合同的签订程序
2
第五章
合同的审批、盖章、分发
4
第六章
合同的签章与归档
4
第七章
合同的履行与跟踪
6
第八章
工程合同的日常管理
7
第九章
合同的付款审批
5
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6
第十一章
附则
6
附件一:
8
附件二:
10
附件三:
1
附件四
:
2
附件五:
4
合同管理制度
编号
No.
:
BFTZ-HR-02
解释修订部门
Issued by
:成本管理中心
生效日期
Effective date
:
2010.
3.2
批准人
Approved by
:
1 总 则
1.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投资或管理的项目(以下称投资项目)。
1.2 本规定编制目的是为了规范合同在草拟、审核、谈判、签订、跟踪、编号、用印及归档管理的工作程序,防范经营风险。
2 合同的签订范围
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3 合同的谈判原则
3.1 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合约部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各有关部门参与;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含)领导主持合同谈判;合约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合同谈判中遇到的重大争议问题,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
3.2 合约部依据合同谈判确立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参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建委共同监制的《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制式合同文本,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拟定工作。
3.3 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
3.4 合同的签订程序
3.4.1 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合约部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书、投标承诺及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工程内容、工程造价、优惠条件、工期、质量标准、材料供应方式、付款及结算方式等,提出合同初稿和《合同汇签单》,送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会签。
3.4.2 非招标零星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由合约部参照《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制式文本》,确定的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材料供应方式、付款、结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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