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docx
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
·
9
”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7
年
12
月
9
日
2
时
9
分,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间二氯苯装置
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10
人死亡、
1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
4875
万元。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江苏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科学应急处置,切实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从严排查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下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安委督〔
2017
〕
20
号),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迅速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省政府领导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等有关部门派出工作组指导、协助事故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省政府于
2017
年
12
月
15
日批准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的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
·
9
”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省监察厅、公安厅、安监局、总工会、经信委、质监局和连云市政府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下设管理组、技术组、综合组、责任追究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同时聘请化工安全、工艺、设计、生产、设备、自动控制等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周密细致
的现场勘察、鉴定试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企业基本概况
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名连云港朗轩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5
月,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连云港化学工业园),法定代表人许星民,总经理王小富,实际控制人王炳忠,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代
码
68919172-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
320724689191723U
,注册资本
5680
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
98516
㎡,员工
398
人。
2017
年截至
11
月底,营业收入
3.75
亿。经营范围:生物科技研发;间二硝基苯、
2,4-D
酸、间二氯苯、五硫化二磷、
3,4
′
-
二氯二苯醚、
3-[2-
氯
-4-
(三氟甲基)苯氧基
]
苯甲酸、氯化钠、
2,4-
二氯苯乙酮、
2,4-
二氯苯酚
2017年江苏连云港聚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2·9”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docx
下载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