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防冻管理
制度
1
目的
防止冬季发生水及其他物质冻结引起设备、管线冻裂或物料温度降低,影响生产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区内的所有管线、设备及设施。
3
定义
3.1
防冻实施时间:原则上为每年11月15日至第二年3月15日
。
3.2
安全环境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实施时间。
3.3
预测温度:指天气预报的外界温度和最低温度。
3.4
异常低温:指预测温度在
-8℃
以下,或实际温度在
-8℃
以下。
3.5
实施防冻措施的标准温度:是预测为
-5℃
,或实际已到
-5℃
以下。
3.6
解除防冻措施的标准温度:为外界温度实际已到
-5℃
以上,且预测温度还会上升时。
4
管理规定
设备管理部
门
依据本规定发布实施或解除防冻措施。
4.1
防冻措施的实施或解除
4.1.1
依据预测温度发出防冻命令时,由设备管理部
门
发布注意防冻的通知;依据实际温度发出防冻命令时,由设备管理部
门
和生产部
门
联合采取应对措施。
4.2.2
依据预测温度解除防冻命令时,由设备管理部
门
发布解除注意的通知;
依据实际温度解除防冻命令时,由设备管理部
门
和生产部
门
联合采取应对措施。
4.2
异常低温下的防冻措施
4.2.1
依据预测温度发出命令时,由设备管理部
门
发出警报,并向总经理提供详细信息,必要时总经理可召集由有关部门代表参加的防冻对策会议,决定防冻措施实施方案。
4.2.2
在实际温度降至异常低温时,由设备管理部
门
与生产部
门
联系采取防冻措施。如遇到休息日或晚上温度剧降,设备管理部门应与生产部
门
联系并发出警报,同时向总经理提供信息,必要时可召开防冻对策会议,讨论决定防冻措施实施方案。
4.2.3
异常低温下的防冻措施解除命令的标准温度为:外界实际温度已到
-8℃
以上,并且预测温度还会上升或遵从防冻对策会议的决定。
4.3
其他规定和要求
4.3.1
检查已发布各岗位的作业标准书,凡冬季有防冻要求的,应由起草部门在作业标准书中补充规定防冻措施的实施,特别是过去曾发生过冻害的设备(如空调机等)。
4.3.2
新发布作业标准书时,必须对冬季是否要采取防冻措施进行规定;起草部门要对其编写的作业标准书的完整性负责,安全审查部门和审定人也要对其内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4.3.3
冬季需进行防冻检查和采取措施的岗位,其岗位点检表应补充防冻部位检查和采取措施的记载,岗位操作人在进行防冻检查和采取措施的同时,要认真做好记录。
4.3.4
每年10月下旬,由设备、安全环境部及各工段进行一次防冻专项检查,查出的问题交设备管理部立即整改。
4.3.5
发生冻害或设备、仪表、管路损坏的,应按照规定的预案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4.3.6
因气候严重异常造成冻害的,有关部门要总结经验教训,修订防冻规定,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5
防冻措施
生产部
门
和设备管理部
门
应根据本规定和各自工作范围,编制具体部位的防冻对策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实施防冻对策与措施,并执行防冻对策会议的决定。
5.1
基本防冻措施和方法
5.1.1
需要采取防冻措施的主要设备、管线:
1)蒸汽管线中冷凝水容易积存的地方;
2)压力计、流量计等的导压管线;
3)罐槽、机器、管线等的冷凝液排放管线;
4)备用泵等预备机器;
5)非连续运转的泵及管线;
6)控制阀及旁通管线;
7)小口径(φ10以下)铜管的钢制伴温管上安装有温度调节阀的地方;
8)消防水专用管线(室外或地上);
9)排气用的水封器;
10)水冷却器的夹套部;
11) 道路、楼梯等容易积水的地方。
5.2
基本防冻措施
1)保温:防止设备管线直接暴露在风中,使用绝热材料(保温材料);
2)加热:用蒸汽、热水、电等加热;
3)机器、管线内液体排空;
4)洒防冻剂、防滑剂;
5)保证设备、管线内的液体流动。
6)
在防冻期内应保持设备、管线内有少量水流动,也可采取并列运转、循环运转等方法。
5.3
解冻注意事项
1)发生冻结可能损害设备、管线等设施,因此解冻作业时应充分注意;
2)解冻时要确认液体的解冻状况;
3)慢慢打开部分旁通进行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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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
6.1
对防冻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要给予表扬或奖励;
6.2对违犯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未履行工作职责的,给予30-100元处罚。
6.3
对因不负责任造成冻害,致使公司财产造成损失的,要视情节对责任人给予
50元以上的
处罚。
7
本制度由
生产安全
部负责解释、考核,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冬季防冻管理制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