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
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
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
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
号),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
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各市和承担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省有关部门于4月15日
前将各自推进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工作机构、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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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安办发〔2016〕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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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办公室反馈。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高发虎 赵俊峰
联系电话:0531-81792177,81792176
电子邮箱:zhaojunfeng@sdaj.gov.cn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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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
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
36号)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安全生
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以下简称两个体
系)建设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举措和断
然措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在全省各行业企业建立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辨
识、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重大安全风险,对企业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建立完善隐
患排查治理体系,全面排查、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对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闭环管理;建设信息平台,利用信息化手
段对企业两个体系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精准监管,提升全省
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坚持政府引导、标杆示范、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
实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
任,力争用三年时间,全省各行业企业建立起较为完善、有
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并实现信息化
管控,全省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省、市、县、乡
镇无缝隙对接,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
排查治
鲁安办发【2016】10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