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安全生产奖罚制度(钢结构加工厂)丨04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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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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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奖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
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确保职工人身和集体财物的安全,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车间各班组,
自下发之日起安质部将按照本制度对其进行检查,请各车间班组认真做好安排。
一、
检查依据
1、日常检查和定期安全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评分。
2、各种专项检查依据国家有关标准检查。
3、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根据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方式
安全检查的方式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临时检查五种。具体要求为:
1、日常检查由安质部和车间班组负责人共同执行,要求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状况。
2、定期检查每月一次,逐项检查,出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
3、专项检查由各专业部室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4、季节性检查由各相关部室在暑季、汛期、冬季及节假日进行检查。
5、临时性检查由生产安全部组织人员根据公司通知组织检查。
三、安全检查的内容及处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各处罚50元;现场光膀子、穿拖鞋者,处罚20元。
2、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未带绝缘手套;电焊作业未戴护目镜;油漆作业未戴口罩的;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的,各处罚50元。
3、施工现场吸烟者,处罚50元/人。施工现场发现酒瓶者,处罚100元。
4、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体、垃圾的,处罚200元。
5、非操作人员操作施工机械的,处罚100元。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100元。
7、行吊、龙门吊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无设备运行记录、保养维修记录的,处罚100元。
8、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未按要求设置材料标识牌的处罚100元。
9、其他违章作业,处罚100元。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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