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
卫生
管理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东露天选煤厂
第三条
术语\定义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
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组织机构与责任
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
厂长
全面负责
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安全厂长
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
XX选煤厂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81页).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