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车租赁安全协议
承租方:
出租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租用乙方汽车吊,车牌号
,进行抽油机安装所需构件吊装。
协议内容:
一、乙方所提供的吊车,各种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整、机械性能良好,证件齐全(包括保险、年检等文件)。在设备使用前,甲方应指派专人对设备、操作、安全系统实施进行验收、如不合格影响施工安全的设备,严禁操作使用。
二、乙方提供的吊车应
配定机
人员,不得随意调动,必须持证上岗。定机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则,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不得野蛮作业和违章操作,并应了解自己的作业环境。由于违章操作而造成机械设备及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进度的,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三、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
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乙方需配备专业起重人员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
四、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指挥失误、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坚持做到“十不吊”(
1
)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2
)起重设备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
3
)超负荷或重物不清楚;(
4
)人
站在吊物或
扒杆下;(
5
)光线阴暗、
视物不清或车内有人;(
6
)
起吊物
有尖锐棱角,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7
)斜拉外拽,挂不好、不平衡;(
8
)
用吊车钩
吊人,绳子有缺陷;(
9
)捆绑不牢或不符合要求;(
10
)露天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大风。
六、吊车在吊装过程中,由于设备本身或设备吊钩以下钢丝绳陈旧、过载等原因造成断裂或索具不按规范使用,从而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或影响工程的,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七、乙方提供的设备在施工期间内,必须保持设备良好、整洁。如夜晚施工,甲方需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方可进行吊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吊车不能随
便带走甲方现场垫木,发现按价值五倍罚款,从吊车费中扣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吊车租用安全协议(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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