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公岭矿“12·18”放炮事故调查报告 .docx
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公岭矿
“12·18”放炮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八步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7日 09:15
2018
年
12
月
18
日下午
15
点
30
分左右,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公司张公岭矿井下
+265m
中段掘进作业面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项目外包单位河南三谊公司驻金琪项目部一名掘进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大约
82
万元。
事故发生后,八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以区应急管理局(原区安监局)局长为组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查组成员名单见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
133
号)。调查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通过事故现场勘验、调查询问和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的处理建议以及事故防范整改措施。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情况
(一)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包单位)
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金琪公司
”
), 住所: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龙水
1
号,属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周
x(
已辞职,由副总经理刘新
x
主持全面工作
)
,成立日期:
2006
年
5
月
29
日,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1100788446xxxx
,营业期限:
2006
年
5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28
日止,经营范围:金、银、铅、锌矿开采、选冶、销售;矿山技术咨询服务。金琪公司张公岭矿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桂
J
)
FM
安许证字〔
2018
〕
Y0004
号,有效期:
2018
年
4
月
20
日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金琪公司张公岭矿区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编号
:4511001300xxx
,有效期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金琪公司张公岭矿区持有采矿许可证
,
编号
:C4500002011054220112xxx
,有效期:
2017
年
10
月
20
日至
2036
年
1
月
20
日。
刘新
x,
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
中金桂人力〔
2018
〕
11
号
),
负责生产、技术、机械动力、权证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土建工程、施工队协调与管理工作,分管生产技术部、辅助生产部;王学
x
,贺州市金琪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分管健康安全环保部(贺金办〔
2018
〕
49
号)。
金琪公司设置有安全管理机构,井下配备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
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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