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锯须设专人负责管理,按时检查修理、更换。
2
、使用前,须检查:
(
1
)安全罩、保险挡板、防护装置等是否良好;
(
2
)传动部分是否完整、牢固、可靠;
(
3
)检查锯片(盘),不得有连续缺齿,裂口不得超过
2cm
,裂纹尽端必须钻孔裁缝;
(
4
)所锯木料不准有钉子、混凝土结疤、铁屑等杂物,并检查劈渣和节疤。
3
、操作时,不准戴手套。
4
、锯完的料边不得用手去取,应用木棍推走或停车处理。
5
、操作时要精神集中,锯料时身体不得摆动,速度要缓慢,较大木料需要两人操作时,要密切配合,木料锯出
30cm
后方可接料。
6
、当木料锯到
30cm
左右时,不许用手推料。
电圆锯安全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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