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成
:
文永杰
审核人:
批准人:
分发部门:
总务部、财务部、业务部、生产部、金型治工具部、成型部、品质部、技术部、冲压表面处理部、制造部
更改记录
版
本
更新日期
备件人
更
改
简
述
1.0
201
3.6.1
赵甘霖
新发行
1.1
2015.
5.
6
文永杰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进行大范围修订
1.2
2017.9.22
文永杰
安全生产标准化项目更新
目的
范围
定义
职权职责
管理内容
相关文件
/
记录
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范围
本
制度
适用于我
司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定义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压力容器作业。
含压力
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危险物品作业。
含危险
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职权职责
安全生产办公室
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6-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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