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docx
题目
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Q/GHXNY-B-HA-15
起草人
审核人
刘波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生效日期
版本
A0
目的
为规范承包商行为,确保项目施工安全文明有序开展,预防各类安全事故,杜绝人身伤害,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检(维)修、安装、试验、建设等工作的相关单位、组织、承包商等。
术语/定义
承包商: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工程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主体。
发包方:即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是指自从工程项目施工投标开始至保修期满为止的全过程。
管理职责
发包方职责和义务
发包方合同发起或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承包商资质评审;
负责组织承包商到环保安全部办理相关手续;
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施工风险抵压金数额。
发包方安全管理部门:
对承包商入厂前安全相关知识培训和组织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对承包商员工在施工过程的“三违”行为进行纠正和考核;
负责承包商风险抵押金征收和考核。
发包方工程项目所属部门、车间:
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会审后报环保安全部审核备案;
对承包商的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管理,监督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章行为应警告、制止、考核,对情节严重的有权要求停工整顿;
工程竣工后,工程所在车间或所属部门对承包商的施工表现做出客观评价。
承包商的职责和义务
承包商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承包商的现场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人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落实。
承包商必须接受发包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发包方发布的有关安全、消防、现场文明生产(施工)标准。
承包商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遵守发包方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危险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设置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严格执行安全告知的要求,施工现场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措施。
工程项目需要分包时,须经发包方审查认可,并明确分包方职责,接受发包方安全管理。
发生事故时,应全力开展救援,按照要求如实、及时上报。
按规定为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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