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施工用电实施方案
1.
根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勘察情况及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来确定施工用电实施方案。
其内容和步骤为:现场勘察
→
确定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位置
→
确定线路走向及敷设方法
→
进行负荷计算
→
确定导线载面、电器类型和规格
→
绘制电气平面图
→
项目经理组织审批
→
制定实施方案
→
项目机电负责人组织实施
2.
实施方案时应考虑:
a.
配电室尽量远离施工现场,周围严禁放易燃物品、腐蚀性材料,并做好排水处理。
b.
线路设计尽量考虑架设道路的通畅和施工机械操作的方便,与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架空线路与道路交叉时,线路的最低点与地面的最小距离为
4.5m
,并持好警示牌。
c.
电缆埋设时,其表面的距离不小于
0.6m
,电缆上下铺以沙土的厚度不小于
0.1m
,燕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与道路交叉处必须敷设紧固的套管,管的两端必须伸出路基
0.5m
。应在埋设电缆的转弯处设置电缆的走向标志。
二、
施工用电的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1.
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采用
TN-S
三相五线制,一根
PE
黄
/
绿双色专用线接设备外壳和电箱保护零线排,严禁作零线和相线用。
2.
架设规定:
a.
保护零线严禁通过任何开关和熔断。
b.
电缆必须使用五芯电缆,保护零线必须独用,严禁它用。
c.
保护零线除了从工作接地线(变压器)或总箱电源则从零线引出处,在任何地方不得与工作零线有电气连接,特别防止经过铁质箱壳形成电气连接。
d.
保护零线的载面积不小于工作零线的载面积。
e.
除在配电室和总配电箱做重复接地外,配电线路长,必须在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必须在保护零线上。工作零线严禁加重复接地。
三、
施工现场的配电线路
1.
电杆的安全要求:
a.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b.
电杆应用砼杆和木杆,木杆的梢径应大于
130mm
,电杆的埋深应为电杆长度的
1/10
加
0.6m
,土质松软时必须做加固处理;转角杆和末端杆应用接线加固;电杆周围严禁堆放其他物品。
2.
线路的安全要求:
a.
电缆穿越建筑长年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回防护套管。
b.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或电杆设置,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c.
配电箱的引入、引出线必须从箱下进出,配电箱的引出口必须加护套管,进出电线应排列整齐。
d.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护套线,线路不得破皮漏电、绝缘老化。
施工用电安全操作规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