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土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动土作业定义
挖
土、
打
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
.5m
以上
;
地面堆放负重在
50kg/m
2
以上
;
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
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2.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2
.1
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证》,没有《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2
.2
动土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
促落实。
2.3 施工人员应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
2
.
4
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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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动土作业必须按《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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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严禁涂改、转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2.7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相应管理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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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2
.
9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
2
.
9
.1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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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
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2
.
9
.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
.8m
,高度不得超过
1.5 m
。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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