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3·26”电弧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docx
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3·26”电弧炉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2018-05-23 17:26
来源: 台山市安监局
发布机构:台山政府网
2018年3月26日15时左右,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炼钢1号车间2号电弧炉发生爆炸,
造成现场4名工人受伤(3男1女),其中2人(1男1女)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台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台山市人民政府文件(台府函[2009]33号)的授权
,立即成立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3·26”电弧炉爆炸事故调查组(台安委办
〔2018〕32号
),对该事故进行调查,同时聘请省、江门市相关专家进行“会诊”。现已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以及防范和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1757885664X;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台山市大江镇潭江工业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王天开;经营范围:废旧金属、轧钢(炼钢工艺)加工、销售。该公司占地面积100亩,总投资9990万元,设计年回收加工废钢铁40万吨,采取废钢为原料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HPB300和热轧带肋钢筋HRB400、HRB400E,主要生产工序为熔融和轧制。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2套40T电弧炉,R6米4机4流连铸机1座,6X30米加热炉1座,先进轧钢生产线1条,配备有煤气发生炉、初轧机、中轧机、精轧机、桥式起重机等设备。该公司现有职工300人,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18年3月26日15时左右,该公司
炼钢1号车间2号电弧炉正常炼完一炉钢后,大部分钢水已倒入钢水包内并用起重机吊运到连铸机进行连铸。
炼钢车间
机修班长蔡江周和
炼钢车间
电弧炉主管刘贵珍在工作平台进行下一炉冶炼前对炉子整体进行常规检查,用时约15分钟左右,其他员工已到电炉二层平台外的安全区域休息。这时炉子内部突然发生爆炸。
炼钢车间
电弧炉控制室看表工杜顺枚(女)被爆炸引发的冲击波撞击倒地,
炼钢车间
清洁工贺胜宇被爆炸冲击出来的炉体耐火砖砸中安全帽,机修班长蔡江周被飞溅钢渣及冲击波击中腰部,电弧炉主管刘贵珍
被高温蒸汽喷射烫伤。事故发生后,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启动《台山市宝丰钢铁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电工负责人立即采取停电措施,
在确认周边安全后,由厂长带队清查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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