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清单.docx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
主体
责任事项及依据
追责依据及情形
责任事项
依据
1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组织。
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安全操作规程
,
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
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5、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培训大纲等有关规定。
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坚持以考促学、以讲促学,确保全体从业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煤矿、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生产经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责。未明确职责的,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清单.docx
下载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