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总则
1.1.1为加强和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增强防范伤亡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1.2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有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有限空间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1.1.3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有限空作业
1.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
1.2.1凡新调入有限空间作业班组职工或离岗三个月以上返岗等人员都必须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闭卷考试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参与有限作业。
1.2.2有限空间培训内容包括:
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有关事故案例等。
1.2.3第年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考试,将培训教案、考勤、试卷、成绩、评估等相关材料定期归档保存。
1.3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常识
1.3.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1.3.2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1.3.3有限空产人发为三类:
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1.4有限空间作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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