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规范集团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及车辆费用支出管理,本着合理高效、优质服务的原则,特制定以下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集团总部公务用车管理及车辆费用支出管理(出差交通费用控制依财务中心差旅管理办法执行)。
3. 权责单位
3.1 集团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3.2集团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废止之审核;
3.3 集团总裁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废止之批准。
4. 车辆管理规定
4.1车辆调度和使用
4.1.1 公务用车的调度使用
⑴
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各车辆指定责任人如下表所示:
序
车牌号
类型
品牌
限载人数
准驾车型
行驶证年审
保险日期
责任人
1
2
3
4
5
6
⑵
以上责任人负责指定车辆的日常管理,责任人对负责的车辆应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原则上前三部车为专人专用,后三部车为部门用车
,在部门用车
前提下,集团行政部根据各部门公务用车需要,有统一调度权,各车辆责任人应根据行政部车辆调度员(由总台文员兼任)批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予以配合用车。
⑶
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车辆责任人妥善保管。
⑷ 部门用车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故不能停入指定停车场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存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
范。严禁将车停在洗车处或私人住宅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将由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特殊情况不能入库的,须报车辆责任人考量并同意。
⑸ 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公司其他有驾驶证人员因工作需要驾驶公司车辆的,应提交驾驶证原件经其事业部或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行政部备档,方可准予驾驶,严禁将车交予无证人员驾驶。
⑹ 外单位借车的,须经总裁书面签批。
⑺ 部门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各责任人应按月分别建立部门内部用车登记表和其他部门借车登记表,将用车部门、用车人、办何事、时间、地点、里程等记入,每月2日前将原件交行政部车辆调度员统计、核对、备案,并自行复印留底。
⑻ 总部未配置车辆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于每天9点前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事业部或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部车辆调度员(长途用车需提前一天),以便于统一安排。用车人返回时,应及时将车辆归还责任人并其部门借车登记表上签字。用车单上公里数的起数由车辆调度员查看后填写,止数由使用人归还时填写、责任人负责复
车辆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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