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隐患清单及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docx
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常见安全隐患警示清单
一、人的不安全行为(
86
条)
(一)劳动纪律(7条)
1. 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2. 串岗、脱岗、睡岗,在岗期间从事与岗位工作无关的事。
3. 未经批准私自顶岗、换岗。
4. 上班迟到、早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5. 未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安全帽进入生产、施工现场。
穿易产生
静电的服装或穿戴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或罐区。
6. 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7. 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不履职。
(二)工艺纪律(17条)
8.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回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
9.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操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员未签名。
10. 对出现的工艺报警未及时处置和记录。
11. 未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清楚或不熟悉工艺控制指标和操作规程。
12. 改进工艺或操作程序,未进行安全评估。
13. 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易爆物料的加料、压料操作。
14. 常压贮槽带压使用;带压开启反应釜、容器盖子。
15. 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内进行工艺操作。
16.
采用氮封或
输送物料时,氮气管道未设置止回阀,存在高压串低压的风险
。
17. 离心机分离可燃有机溶剂时,未采取氮气保护措施。
18. 操作中遇到突发异常情况时不及时报告,擅自变更操作。
19. 外来人员代替本岗位人员操作。
20. 现场盲板未编号和挂牌。
21. 取样完毕未及时关闭取样阀。
22. 危险化学品装卸、罐区脱水(切水、切碱等)时操作人员离开现场。
23.
未经许可擅自修改DCS系统、安全仪表系统中相关工艺指标、报警和
联锁
参数
。
24. 启动皮带输送机前,没有检查确认、没有启动警告铃。
(三)其他纪律(26条)
25. 在易燃易爆区域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26. 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等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27. 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非防爆通讯、照明器材、非防爆工具等。
28. 擅自停用可燃、有毒、火灾声光报警系统和安全联锁系统。
29. 擅自关闭或调整视频监控设施或关闭各类报警声音。
30. 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31. 未按规定检查维护应急防护设施、器材。
32. 不能正确熟练使用应急防护装备、器材。
33. 不佩戴专用防护用品(具)从事有毒、有害、腐蚀等介质和窒息环境下的危险作业。
34. 不按规定静电接地进行危险化学品车(船)装卸作业。
35. 转动设备未停机、带电设备未停电进行检维修。
36. 车辆进入生产区域未安装阻火器或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超速行驶。
37. 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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