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
根据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
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
8年度的薪酬方案,并于 2018年4月18日召
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 三 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情况如
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二、以上方案适用期限: 201
8年1月1日 —2018年12月31日。
三、
计划薪酬标准:
1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
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暂不发放津贴。
(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5万元/年(税前)。
2
、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未担任实际工作的监事,暂不发放津贴。
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
取薪金。
高级管理人员
:
闫凌宇先生年度薪酬为 60万
元
张楠女士年度薪酬为 31万元
谷云松先生年度薪酬为 37万元
丛峻先生年度薪酬为 52万元
隋文涛先生年度薪酬为 41万元
四、其他规定
1
、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
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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