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目的:
规范用氢安全操作,确保用氢安全。
范围:公司相关部门。
职责: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相关部门负责执行。
程序:
1.氢气危险简介
氢气是易燃易爆气体,氢氧的爆炸极限为4.1-74.1%,燃点:400℃,极易形成爆炸气体,遇到微弱火源(含静电和撞击打火)就会引起严重的爆炸。确保用氢安全是头等大事,特制定本安全操作规程
2.用氢安全操作程序及安全要求
用氢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安全工作。
用氢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用氢操作前,须先检查压力表、安全阀、阀件处于合格正确状态,设备、氢气钢瓶架接地完好。
氢化釜通氢气前,必须用氮气置换三次。
使用与氢气相关的工具、阀门、设备须缓慢操作。
所有用氢操作需二人进行,操作终点需第二人复核签字确认。
任何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入钢瓶库和氢化岗位。使用氢气工作人员工作时,不可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如尼龙、睛纶、丙纶……等)及带钉子的鞋作业,以免产生静电和撞击起火。
氢化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严密监视和控制各运行参数,如有异常立即处理,不允许带故障运行。
氢气到货后先进行纯度分析,纯度达不到99.5%,不得使用。
2.10使用瓶装氢气时,钢瓶内氢气不得全部用完,瓶内氢气应不低于0.05Mpa,以防空气进入瓶内。新购氢气瓶,长期存放的钢瓶和放空氢气瓶,必须经过抽真空或充氮气置换后方可使用。应定期进行氢气瓶技术检验,每三年检验一次。
2.11氢气钢瓶库及其周围必须严防烟火,并设“严禁烟火”醒目标志,配备灭火器材。钢瓶库必须通风良好,以防泄漏出的氢气滞留室内形成爆炸气体。室内灯具、电源线和开关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2.12为防止静电,设备必须接地良好,定期检查接地线,确保接地牢固可靠,每年测试一次接地电阻,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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