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单位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指挥部
公司
成立
紧急
事故应急
处置和
救援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
行政部门和安全部门主导和监管
,
各部门具体配合落实,
发生
紧急
事故时,以指挥领导小组为基础,
总务部李基俊、财务部李基俊、质量部王志刚、生产部郑世清、安办张冬雷组成救援领导小组
,负责组织、指挥整个救援工作
。
指挥机构职责
指挥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改,成立应急救援队伍,组织队伍进行训练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措施和各项准备工作。发生
紧急
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信号,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向上级汇报情况,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原因,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
人员分工
总
指
挥:
吴永根
副总指挥:张冬雷
组 员:冯子旺、郑世清、王志刚、李基俊、文勇日、金光龙
紧急事故处理架构图
总指挥
吴永根
总指挥
吴永根
李洪卫
李洪卫
王文超
王文超
赵建伟
赵建伟
特种设备
郑世清
特种设备
郑世清
副总指挥
张冬雷
副总指挥
张冬雷
第三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本单位如有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组长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在向组长报告的同时,向其它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本单位如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最高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本单位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同时向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应急处理
特种设备事故如发生后,本单位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
19叉车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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