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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1110 -2015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industrial cleanroom
2015-05 -11发布 2016-0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Code of construction and quality acceptance of
industrial cleanroom
GB 51110 -201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0 1 6 年2 月1 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5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81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1110-2015 ,自 2016年 2月 1日起实施。其中,第 4.5. 6'
5.3.4(6 )、 5.4. 9(2 、3)、 6.2. 5 ( 1) 、6.2. 9、6.2. 10 、6.3. 4、6.3. 5、
6. 3. 6、7.1. 3、7.1. 5、7.3. 1、7.7. 3、7.8. 2 ( 1、2)、 9.4. 4 ( 1、2)条
(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5月 11日
前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 2005Jl24 号)的要
求,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
院电子工程标准定额站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结合我国洁净厂房施工验收的
实际情况,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国内外在洁净厂房施
工验收方面的标准和相关资料,认真总结多年来洁净厂房施工验
收的经验,广泛征求了国内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 14章和 4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缩略
语,基本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净化空调系统,排风及废气处理,配
管工程,消防、安全设施安装,电气设施安装,微振控制设施施工,
噪声控制设施安装,特种设施安装,生产设备安装,验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负
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结
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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