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运输安全管理协议
运输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运输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完成甲方的
(运输、服务项目
),
需经常在甲方的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为保证甲方区域范围内的车辆运输安全, 以及乙方生产、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职
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工业企
业
厂
内
运
输
安
全
规
程
》
等
国
家
有
关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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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
方
在
签
订
经
济
合
同
等
(
合
同
号:
)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服务项目名称
.运输作业项目名称:
;
.作业地址:
;
.作业区域:
;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三、协议内容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内从事运输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具备所从事业务法定的相关安全资质和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对所从事运输作业的安全、消防、治安管
理负全面的责任。
乙方在甲方区域范围从事运输作业,应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须指定专职
或兼职的安全干部
负责进入进行运输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做
好
与甲方相关部门的安全协调工作。
甲方指派
负责协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规定等事宜。
甲、乙双方应经常保持联系,互相协助检查、协调、处理运输作业中有关安全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乙方应根据所承接的运输作业内容,结合作业的实际情况,编制合理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在开始履行合同前交甲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甲方应
将本单位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告之乙方。
乙方负责对进入甲方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作业前以及日常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确保进入甲方作业的人员充分了解甲方有关安全方面的规定,以及乙方制定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作业规程,并检查、督促员工安全作业。安全教育和
安全检查记录必须记录备案。
甲方或甲方人员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服务作业,乙方有权拒绝合同外的服务作业,由于乙方拒绝提供合同外的服务而造成的一切后果不追究乙方责任;若乙方接受提供合同外的服务,由此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
方负责。
甲方相关安全、消防、治安的职能部门和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车辆运输
作业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状态或不安全行为,有权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
方在听取甲方整改意见后,
应按相关规定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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