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体系建设检查标准.docx
1.1“两个体系”建设执法人员通用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1
体系建设
体系建设推进情况
①
是否传达学习“两个体系”建设的文件(鲁政办字〔2016〕36号、
鲁安发﹝2016﹞16号
、鲁安办发[2016]10号等);
②
是否部署开展“两个体系”建设工作。
鲁政办字〔2016〕36号、
鲁安发﹝2016﹞16号
、鲁安办发[2016]10号等
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工作部署资料、两体系建设文件、实施方案等
2
风险管控
风险管控制度
①
是否建立风险管控制度;
②
是否以正式文件发布。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第二十九条
查阅风险管控制度文本、制度汇编
风险分级
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是否按规定进行分级
(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四级)。
查阅
风险
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
分级等相关资料
3
隐患排查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①
是否建立排查治理制度;
②
是否以正式文件发布;
③
制度中是否包含排查频次、责任分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治理程序和要求等内容。
《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查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本、制度汇编
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是否编制与风险点、管控级别一致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生产现场类、基础管理类)。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查阅风险
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
分级等相关资料,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事故隐患排查
①
是否开展隐患排查;
②
各级各部门是否按职责分工及时间要求
进行排查
。
《山东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第七条
查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本、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原始记录。
排查治理
情况记录
①
是否如实记录排查治理情况(排查时间、区域、人员;隐患内容;治理情况、责任人);
②
是否编造隐患排查记录。
《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查阅
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原始记录,现场抽查2-
3
处隐患治理情况。
1.2“两个体系”建设安全专家通用检查标准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法
1
风险管控
风险排查
①
是否
开展风险排查
(是否进行风险点、危险有害因素
辨识
,
风险评价及风险
分级管控);
②
重大危险源及重点危险部位是否排查全面;
③
风险等级确定是否准确合理(重点风险分级见各行业风险管控实施指南)。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令第二十九条
查阅
风险点、危险有害因素
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
分级管控等相关资料,现场抽查2-3个重点危险部位。
管控措施
①
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是否逐一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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