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上岗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操作时必须戴好口罩和手套。
(
2
)禁止用嘴尝试药剂,饭前必须洗手。
(
3
)药剂必须用多少领多少,药剂飞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清水洗去。
(
4
)有毒的药品,药器放置点必须挂明显的安全标志。
(
5
)不得将水、药剂飞溅到电器设备上。
(
6
)药剂桶必须堆放整齐、固定牢靠,禁止乱滚、乱抛、乱掷。
(
7
)严禁私自带走药剂。
(
8
)有毒物品应密封上锁保存,领用手续齐全,并用专用器皿,不得混用。工作结束后,多余物品必须退库,严禁外放,凡接触的人都必须洗手洗脸后方可饮食。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身体暴露部分有伤口未完全愈合的,不准接触有毒的药剂。
药剂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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