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编制的各项问题.docx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主要修订内容
新标准:GB/T
29639-2020
已于2021年4月1日起正式实
1.修改和规范了应预案编制程序,由6条改为8条,增加了应急资源调
査
和桌面推演。其中桌面推演衔接了标准AQ/T9007-2019《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
2.
将
”
应急能力评估
”
修改为“应急资源调查”。修改为“应急资源调查”,更加明确和易操作。
3.细化了应急预案编制内容要求。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清晰界定本单位的响应分级标准,预案力求简明化、图表化、流程化。
4.明晰了应急预案评审程序。明晰了评审准备、组织评审、修改完善的评审流程。
5.在综合应急预案中去掉“编制目的”,“风险评估结果”以附件体现。风险评估结果适用整个预案体系,各层级预案不必再单独
写风险
评估的内容。
6.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增加“适用范围”,去掉“事故风险分析”。增加适用范围强调了专项应急预案必须有针对性,去掉“事故风险分析”与
上述第5
条理由同。
7.《新导则》指出,专项应急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相近时,可不编写专项应急预案,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8.在应急预案附件增加“生产经营单位概况”,“预案体系与衔接”,“风险评估结果”,强调应急预案必须兼容和衔接。并将风险评估结果直观的写在附件中,清晰明了。
9.增加了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和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增加大纲便于企业更易操作。
10.强化了本标准为编制导则的属性,关于预案管理的内容如培训、备案、演练、定期评估、修订等内容均交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处理。
专业解析:应急预案怎么评审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应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应急预案评审应成立应急预案评审组,落实参加评审的部门和专家人员名单,将应急预案和评审资料提前送达参加评审的部门和人员。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生产规模小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可以通过演练的方法进行论证,演练完成后应有记录,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应急预案评审
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主持,参加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评审意见。生产经营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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