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管理制度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为严格油库、加油站(点)、车辆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结合本公司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
适用于本油站油库、加油站等。
三、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对事故管理的一般分工要求是:
1、加油站(点)对火灾、爆炸、跑、冒、漏、混油、油品变质、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中毒、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破坏等各类事故进行登记、汇总、分析上报并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的意见;
2、车辆管理部门对交通、航运事故、火灾、爆炸、跑、冒、漏、混油、油品变质、设备损坏、人员伤亡、中毒、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破坏等各类事故进行登记、汇总、分析上报并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并提出事故处理和防范措施的意见;
四、事故分类及定义
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人员伤亡、物资财产损失均称为事故。按事故类型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生产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事故;按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或破坏事故。
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
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理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4、生产事故: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以及指挥失误,造成油品变质以及跑、冒、漏、混油的事故;
5、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以及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事故;
6、人身事故:工作时间在生产岗位劳动过程中,除上述五类事故外,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
7、破坏事故:遇歹徒抢劫、盗窃、伤害和人为破坏;
8、自然灾害:遇台风、洪水、雷电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五、事故分级
1、重大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重大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的;
(2) 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
2、较大事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较大事故:
(1) 一次事故造成人员重伤;
(2) 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
3、一级事故:
1.事故管理制度
下载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