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运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成品、原材料的搬运工作由储运部安排,以车间生产人员为主,其他部门人员为辅。
2.
在原辅材料搬运过程中,不得损坏外包装及产品标识,卸
200L
大桶时用钢管或垫轮胎,禁止直接滚下车,卸完后检查是否有泄露和标识损坏,如有应及时处理或更换包装。所有原料必须按品种分类,整齐的码放到规定地点。
3.
原材料必须按库管的要求分类堆放整齐,否则必须重新码放,并且每个托盘所放数量必须相同,以便查点数量。
(
粉料:
50kg
包装的料
1
吨
/
托盘,
25
、
30Kg
的包装每托盘为
35
袋
)
4.
成品入库的搬运,不得损坏外包装及产品标识,按库管的要求分类、分规格码放在指定地点。
5.
发货装车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产品包装不受损坏。从车间往外拉料至少有
3
个人共同完成。装液体涂料要轻放,最多码放四层,一个品种的涂料放在一起,装完一个品种再装下一个品种,不能混装
;
装粉末涂料时,包装箱间要挤严,不能有空隙,最多放置五层,如多放加垫板隔开防止包装箱变形。所有装车货物必须码放整齐,包装
的方向必须一致,便于码放整齐和清点数量。
6.
所有成品、原料在搬运过程中,禁止野蛮操作,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7.
成品、原料搬运完成后,及时清理库房及车间的卫生。工具、托盘放到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8.
填写交接班记录时,装卸车数量由库管签字确认,如不符合规定工资不予计算。
9.
填写交接班记录时,装卸车数量由库管签字确认,如不符合规定工资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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