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宿舍安全用电管理
制度
一.目的
规范办公室及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工办公公共区域及宿舍。
三.职责
3.1安物办负责监督办公区域和宿舍的安全用电情况。
3.2人事总务课负责落实办公区域和宿舍的用电安全。
3.3维修系负责用电设备及线路的布置安全。
3.4办公室的电器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加强责任管理
四.定义
安全用电是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使用和维修电工设备。
五.内容
1、办公室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
1.1.办公公共区域安全用电管理由人事总务课负责;办公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生产中心-维修系统一办理。未经生产中心-维修系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生产中心-维修系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1.2.办公室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生产中心-维修系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生产中心-维修系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必须经安物办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1.3.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1.4.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1.5.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安物办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6.所有电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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